婚姻家庭的结构类型

第一类是“一体型”关系。这是目前社会学家公认的,最为理想的婚姻关系类型,他指的是夫妻双方在众多方面具有的一致性和相似性,包括双方生活经历的一致性,出身背景的一致性,性格品质的一致性,人生理想和追求的一致性,人生观和价值观的一致性,生活习惯和业余爱好的一致性等。夫妻双方能够在各个方面高度适应,高度投合,夫妻关系结成严密的整体,不可分离,形成所谓新时代的“白头偕老”。

婚姻家庭的结构类型

这种类型的婚姻关系在社会中数量较少,能够得之,实属人生一大幸事。

第二,是“建设型”家庭关系。这种家庭可以分为生活三部曲,分别是:创立家业;养育子女;发展家业。这类家庭中,夫妻双方具有比较实际的物质生活目标,也有着较强的家庭生活责任感,物质建设和改变孩子的生活质量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追求,家庭总是不断地设计出新的物质建设目标,最初可能是一台电脑或一套音响,后来可能是一部汽车或一套商品房,在不同的阶段实现某些物质生活质量的改变,在家庭中实行所谓的目标管理,当夫妻双方的具体物质发展目标明确时,夫妻双方会齐心协力,赚钱省钱,为目标的实现而努力奋斗。

但是这类家庭往往缺少比较丰富的精神生活内容,一旦物质生活建设目标实现,在新的目标尚未确立之时,家庭生活往往会出现空虚寂寞,但在家庭的一系列物质目标实现之后,人生往往已经过去大半,晚年时夫妻生活的空虚是这类家庭的通病。目前我国大部分城市家庭属于这种类型。

第三,是“维持型”家庭关系。无论结婚时有无感情基础,婚后面临生活现实,逐渐失去新鲜感,没有物质生活目标,又对精神生活缺少设计能力,无力改变和调整生活现实,情绪逐渐厌倦,整日无精打采,但没有离婚的决心和勇气,对家庭生活持得过且过的凑合态度,常对工作和社会社会事业表现出异乎寻常的热心,(包括整日泡在网上)其实是掩饰对家庭生活的怠倦和失望。

这样的家庭关系在我们的生活周围不时可以看到。

最后是“分裂型”的家庭关系,也无论婚姻基础如何,婚后感到理想与现实相去甚远,夫妻分歧无法消除,并难以谈心交流,甚至长期处于“冷战“状态,以至于彼此逐渐疏远,或正在家中分居而处,双方心态转凉,心中暗暗叫苦,只因恐惧社会舆论或另有苦衷而不敢贸然提出离婚,婚姻关系早已名存实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