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末期病人是指

疾病终末期是指被保险人被诊断为疾病的终末期状态,现有医疗技术无法缓解疾病,积极治疗已被放弃,所有治疗措施仅旨在减轻患者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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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末期指疾病已经无法以现有的医疗技术治疗或缓解并且将导致被保险人在未来六个月内死亡。

疾病终末期保障一般是指在被保险人在积极治疗90天自之后,病症没有得到缓解,经医疗机构或者是专科医生确定,该患者当前的疾病状况以目前的医疗水平没有办法逆转,并且根据临床医院经验判断患者的存活时间低于6个月时,保险公司给予赔付金。

【拓展资料】

一、疾病终末期保障有什么用。

(一)支付医疗费用。

一般疾病终末期是按照100%保额赔付赔付,在被保险人到达疾病终末期状态之前,肯定产生了不少的医疗费用,这时就可用疾病终末期保险金支付医疗费用。

(二)达成心愿。

如果被判定为疾病终末期,这就意味着生命进入倒计时,这时就可以拿疾病终末期的保险金完成最后的心愿。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一般的.重疾险的疾病终末期保障和身故、全残保障是一样的,收重疾保额影响,如果之前已经理赔过重疾险了,那么被保人即便达到了疾病终末期赔付标准,同样是不能获得理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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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疾病终末期保险注意事项。

(一)有数据表明,人一生在健康方面的花费,60%-80%是花在了临终前的一个月的治疗上。一些慢性疾病,尤其是癌症、中风等,除了早期的高额治疗费用,到了终末期的治疗费用更是令许多家庭苦不堪言,因病返贫的报道很多。

任何一款保险产品都不可能适合所有人买,或者说不是任何人都值得为了保险产品中的某项责任付出额外的成本!如果资金允许的话,不妨投保具有疾病终末期阶段保障的保险产品。

事实上,没有哪个医生和医院会乱给病人开出这种证明的,所以不具可操作性。通常情况是客户提供了医院出具的病危通知书和医疗专家开具的证明文件,保险公司就直接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进行赔付,保险合同终止。

(二)一般来说重大疾病保险的赔付,分为早期重疾、重疾和末期重疾三类。以危疾终身保为例,早期重疾有17种,赔付20%-25%,100%赔付的重疾有52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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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末期重疾,仅限以下6种:

1.老年痴呆;

2.铂金逊病;

3.多发性硬化症;

4.癌症;

5.心脏病;

6.中风。

这些末期重疾,可以在100%赔付之后,额外再多赔付20%。所以,一般来说末期重疾的种类,比起100%赔付的重疾,是比较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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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终末期是指被保险人被诊断为疾病的终末期状态,现有医疗技术无法缓解疾病,积极治疗已被放弃,所有治疗措施仅旨在减轻患者的痛苦。

索赔时,有必要提供医院临床检查证据和专科医生出具的诊断证明,证明被保险人的疾病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根据现有医疗技术无法缓解;

(2)根据临床医学经验,被保险人的生存期不到六个月。

生存期不到6个月,直截了当的说是离死亡不远。这相当于“提前半年支付”来支付死亡支付的钱,这被视为一种临终关怀。

8种高度残疾,包括:

1)双眼永久性完全失明

2)在手腕的上肢和下肢或两个下肢上方缺失

3)腕关节上方的一上肢和踝关节上方缺失

4)一次永久性完全失明,一上肢在手腕上方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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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一次性永久完全失明并且在踝关节上方缺失

6)肢体关节功能永久完全丧失

7)咀嚼、吞咽机可以永远完全丢失

8)中枢神经系统功能或胸部、腹部器官功能极其困难,终身不能从事任何工作,必须维持日常生活,但是生活活动全部需要其他人提供帮助的.。

与疾病的结束一样,它们也非常关键,其中一些与重大疾病重叠,例如失明。

如果您以重疾或高残的名义支付索赔,您将获得相同的金钱。

但声称不能重复,条款写成:重疾、死亡、疾病终末期、高残只赔一项,然后合同终止。

从这个角度来看,疾病终末期、高残有没有实际影响,很多重大疾病得到了保障,现在了解疾病终末期是怎样的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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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末期指最终诊断被保险人处于疾病的终末期状态。有两个主要判断依据:

1、疾病已经无法以现有的医疗技术治疗或缓解;

2、疾病将导致被保险人在未来六个月内死亡。

在患者及其家属的要求和医师的同意下一切积极治疗已被放弃,所有治疗措施仅以减轻患者痛苦为目的。终末期疾病状态必须在被保险人生前已经诊断,并且具有医疗证明文件和临床检查证据。

诊断必须经保险公司医师或保险公司指定的医疗专家确认。终末期疾病可以理解为:如癌症指组织细胞异常增生且有转移特性的恶性肿瘤或恶性白血球过多症,经病理检验确定符合国家卫生部“国际疾病伤害及死因分类标准”归属于恶性肿瘤的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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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如脑中风指因脑血管的突发病变导致脑血管出血,栓塞、 、梗塞致永久性神经机能障碍者。所谓永久性神经机能障碍,是指事故发生六个月后,经脑神经专科医生认定仍遗留下列残障之一者:

1、植物人状态。

2、一肢以上机能完全丧失。

3、两肢以上运动或感觉障碍而无法自理日常生活者。所谓无法自理日常生活,是指食物摄取、大小便始末、穿脱衣服、起居、步行、入浴等,皆不能自己为之,经常需要他人加以扶助之状态。

4、丧失言语或咀嚼机能。言语机能的`丧失是指因脑部言语中枢神经的损伤而患失语症。咀嚼机能的丧失是指由于牙齿以外的原因所引起的机能障碍,以致不能做咀嚼运动,除流质食物以外不能摄取食物之状态。